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平阳县畜牧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平阳县畜牧局主要职责:
1、贯彻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动物防疫、草业、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畜牧产业发展;
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畜禽养殖、畜产品兽药、饲料、动物疫病诊断等标准和技术规程;
3、负责全县无公害畜产品管理,组织实施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组织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畜产品安全监控;
4、具体承担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5、具体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预防、控制和扑杀;
6、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承担动物诊疗的管理;
7、负责全县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畜牧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产业化经营;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畜牧兽医队伍和畜牧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派出机构和人员的人事、财务、行业管理;
10、承办县政府及县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畜牧兽医局设四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联系电话58100812。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全局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有关综合材料和文件的起草;负责人事、机构、科教、党团工会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文秘、宣传、信息、保密、档案等管理;负责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资基金、养老、医疗保险和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局内部管理和用车、安全卫生等后勤工作;负责局内部资产登记管理和畜牧兽医生产。
(二)畜牧管理科:联系电话58100822。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畜牧业政策法规、年度计划和产业化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畜牧业科技、技术推广和畜牧业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畜产品加工建设和生态养殖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并组织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畜牧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全县畜禽品种的引进和先进饲养、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
(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58100830。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动物防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全县动物免疫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指导监督;负责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与扑杀;负责全县动物疫情报告、网络化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管理;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适用技术研究、推广、试验示范、技术培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临床诊断、实验鉴定;抗体监测以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承担动物及其产品安全相关检测工作,包括B兴奋剂等各种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对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为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技术保障和依托。
承担全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58100824。主要职责:负责动物疫病检疫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全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和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县动物防检疫证章票据及免疫标识的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诊疗许可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动物防疫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调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出证;负责全县动物检疫数据的统计;参与兽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料生产经营许可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登记、备案的审查;参与兽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检查,参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负责全县外来动物及产品的调运检疫监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负责全县外来动物及产品的调运数据的统计;负责外来动物及产品登记备案和报验;负责报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负责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等的消毒工作;牵头组织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风险评估;负责报验环节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公害化处理前期监督;负责报验环节动物防疫日常监督和违法案件的前期调查。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平阳县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重大决策、建设项目、行政执法、收费项目、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7年以来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昆阳镇人民路71—79号)或档案馆查阅(办公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内)索取本部门(单位)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统一由县政府公开平台(网址:www.zjpy.gov.cn)公开。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畜牧兽医局综合科;办公地址:昆阳镇昆鳌路247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58100812;传真号码:58100813;邮政编码:325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应填写《平阳县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农业部门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nyjxxgk@126.com。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部门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0577-58193650,地址:365bet开户平台信息公开办,邮编:3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