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部门(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部门(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建议提案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门(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五显殿街8号楼2楼)索取本部门(单位)有关信息。
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统计、信息、信访、档案、财务、后勤、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党群、纪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外地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驻平阳的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服务;负责本办(局)的信息综合工作;为本县企事业单位设立驻外办事机构服务并负责备案、联络;负责友好县(市)、友好地区、友好关系地区日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合作代表团来平接待工作和县领导对外地有关经济合作出访的组织、联络、服务工作。
办公室电话:63720146
招商科工作职责:
负责招商引资日常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决策和要求,负责制订全县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策划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有关招商引资规划、优惠政策的制定;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选定、制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查、管理、协调和服务;负责县外来平招商引资的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重大政策、规划的调查研究;负责拟订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文件,报请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招商科电话:63182118
协作对口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国内合作、经济技术协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落实中央及省、市、县下达的对口帮扶四川省贫困地区和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工作的各项任务及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县的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有关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中来访接待和出访服务;负责对口支援基金的筹措和计划使用;负责全县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调研、指导、联络和服务工作;对我县参与援疆援藏任务中有关经济建设、经济技术合作方面事宜进行协调,并提供服务;负责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在外商会、经促会联络处等工商社团和在外平阳人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内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规定,报请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协作对口科电话:63182116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jpy.gov.cn/pygw/)。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单位)申请获取。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公开受理科室: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综合科;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五显殿街8号楼2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63720146;传真号码:0577-63720146;电子邮箱:pyxzb@163.com;邮政编码:325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单位)申请公开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应填写《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部门(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掌握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部门(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1、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63732019,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督察室,邮编:325400。
2、监察机关监督电话:63713555,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监察举报中心(平阳县府大院9号楼207室),邮编:325400。
3、本单位监督电话:63720146,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五显殿街8号楼2楼,邮编:325400。
附件:平阳县招商局(协作办)信息公开申请表